92 年以前國內檢查工作與輔導工作是分開的,檢查與輔導對象往往不同,檢查後工廠不知道如何改善缺失,而接受輔導的工廠由於輔導單位沒有公權力,無法強制要求工廠改善,以致於輔導做得很辛苦且輔導改善的家數又有限,而當輔導退出之後,工廠又慢慢恢復以前不佳的狀態。而且職業衛生是一項長期與整合性的工作,各產業長期以來並未能將職業衛生工作導入正軌,只求不違法並未進行基礎的 鑑 認、評估、改善及管理工作,對改善工作環境,促進作業人員的健康缺乏一貫的策略及有系統的工作方法。有鑑於此,勞委會自 92 年起與經濟部工業局展開跨部會合作,於工業安全衛生技術輔導與推廣計畫下,設立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輔導項目,結合勞動檢查、工廠輔導等各項資源,由目前現況最差、最需要改善的行業開始,以 3 年為期輔導 1 個行業改善作業環境,保護勞工健康。
本輔導項目最終的目標是實質的改善行業內所有工廠的工作環境,由於各行業工廠家數 眾多, 為有效使用輔導資源,設計 3 年為 1 期的輔導模式,初步以符合法令最低標準為目標,再持續提昇其績效,並在 2 年的輔導結束後,產生各種工具、技術及所有成果具體化形式的知識物件,於第 3 年轉移給公會或廠商聯誼會,擴大影響範圍,使此一行業皆有相同的標準,以求達到相同的績效,若有部分工廠不願意改善,無法達成法令需求,則動用檢查權要求改善。經由此種跨部會輔導機制的推出,逐行業的建立符合行業特性的改善方案,並逐步推行至各工廠,使改善成效具體化,且建立延續機制,使廠商可以持續維持及進步。
整合性輔導機制執行模式為透過勞委會檢查處負責高危害作業的檢查,對於不符合安全衛生工作條件的工廠則由工業局及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共同負責進行各項輔導改善的工作,經由檢查→輔導→改善機制的建立及各項核心關鍵技術之建立,完整職業衛生輔導,透過整合性輔導機制,讓工廠持續改善職業衛生狀況,並將成果彙整,提供其他尚未受輔導工廠自行改善,此體系持續運作, 即能逐行業 逐步改善各工廠之職業衛生現況。

整合性輔導監視計畫架構圖 |